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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关系中承运者对人身损害免责的条件
2018年1月4日  萧山建筑工程律师
客运关系中承运者对人身损害免责的条件
《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来源: 萧山建筑工程律师  


冯霄飞——萧山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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