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纠纷类型也呈多样化。其中,2009年至2011年该院受理的2900余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有2200余件,占总案件数的78%。除了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纠纷的类型还有宣传资料与实际不符、房屋质量问题、小区五通费及房屋面积计算等方面。
原因
六大因素致纠纷上升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持续增加的原因,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析,开发商隐瞒重大事实、延期交房、不履行协助办证义务、房屋质量和面积存在问题、配套设施与宣传不符等六个方面,是主要原因。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委员陈浩分析说,一方面在于这些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在于其缺乏开发经验和资金,比如选择了一些资质较差的施工方,导致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和验收,而逾期交房一般将导致逾期办证。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约定的缺失,导致权责模糊。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大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以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开发商再酌情调整部分内容形成格式合同。而实际上,一些开发商制定的购房合同,尤其是补充合同中往往暗藏陷阱,开发商常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例如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对等、出卖方擅自扩大不可抗力的解释等。
格式合同对购房者而言是很有益的,但目前大多数开发商都会让购房者再签一份补充协议,而这份协议许多购房者并不会仔细去看,后来常常引发纠纷。 陈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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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萧山建筑工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