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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2015年5月9日  萧山建筑工程律师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来源: 萧山建筑工程律师  


冯霄飞——萧山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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